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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欧江发电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活动

来源:老挝南欧江发电有限公司 作者: 陈忠 摄影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23

3月23日上午,南欧江发电公司党支部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会,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活动。支部在琅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海投公司党委和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精神。随后,会议专题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学习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发电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黄彦德在总结发言时强调,发电公司党支部、南欧江项目联合党工委、各梯级电站联合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宣传,通过网站、微信、QQ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指导工作。一是要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深刻理解《条例》精髓要义,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执行《条例》规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将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全体党员要以深入学习《条例》精神为契机,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刻,坚决打赢防控和项目生产建设“双线战役”;三是各梯级电站联合党、党小组要把《条例》当作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按照《条例》内容要求,结合支部特点和人员分布,丰富“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及形式,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四是规范党建基础工作,打牢基层党建工作基本功,为南欧江二期项目全年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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