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批准了德国新的可再生能源法
来源:Wind europe
作者: 转译:石雪杰 袁泉 部门:/企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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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12
上周,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最新修正案。这意味着德国现在可以公布上一次陆上风电拍卖的结果,相关风电场的工作也可以开始。但欧盟委员会在该法案中批准了一项新机制,从而开创了一个负面先例,允许德国能源监管机构在担心拍卖可能认购不足的情况下任意减少拍卖量。
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批准了德国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EEG2021)。EEG2021确定了截至2028年德国新建陆上风电场的年度拍卖量。欧盟委员会的批准最终使德国得以宣布两个月前举行的2021年首次陆上风电拍卖的结果。
不幸的是,欧盟委员会也批准了EEG2021中的一项规定,这项规定允许德国能源监管机构Bundesnetzagentur(BNetzA)在任何拍卖中如遇拍卖量不足的情况可降低报价。这与风电场开发商、投资者和供应商在准备拍卖时所需要的确定性和可见性背道而驰,更重要的是,与他们规划在德国的战略和投资时所需要的确定性和可见性背道而驰。委员会对此的批准开创了一个负面先例。
固定和结算的拍卖量为行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清晰的信息,并降低了开发风电场所涉及的风险。它们还鼓励公共当局为新的风电场发放适当数量的许可证。如果公共当局知道监管机构可以减少拍卖量,那么他们就没有动力按时批准相关许可证,也没有动力简化通常缓慢而繁琐的许可程序。
德国终身延长计划未获批准
欧盟委员会并未批准EEG2021中的所有条款。它没有批准对达到20年上网电价的旧风电场引入“过渡”上网电价招标的计划。德国现在需要找到一种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以延长老式涡轮机的寿命。这很紧急。仅在2021年,就有4 GW的老风电场取消了20年的上网电价,未来几年将有2.5 GW的风电场加入。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德国既没有延长这些旧风电场的寿命,也没有为它们重新供电的战略。
德国也没有促进企业可再生电力购买协议(PPA)的战略。关键的是,德国仍然没有在原产地保证(GOs)事宜上做的正确,这对于ppa的可追溯性至关重要。政府拒绝让政府获得公共财政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因为他们担心这将是“双倍赔偿”,尽管欧盟法律规定不是这样。与其他国家相比,这阻碍了德国的购电协议,也阻碍了工业投资。
关于加快气候变化目标的讨论
德国目前正积极讨论如何提高其气候目标。所有主要政党的政治家本周都制定了计划,要在2045年或更早的时候使德国保持气候中立。目前的执政党CDU/CSU和SPD似乎准备将德国2030年的减排目标从2030年的55%提高到65%(2040年达到88%)。这将包括加快可再生能源建设、提高部门减排目标和提高碳价格。气候和能源政策很可能成为今年大选的主要竞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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